关于转发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
院属各部门:
根据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》(桂教科学〔2020〕1号)要求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有关要求和资格条件
请各部门认真梳理近年来学院的主要相关工作,结合学院“双高”建设相关内容,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。科研处严格依照《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》(桂教科学〔2020〕1号)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工作,包括申报范畴、申报条件和选题要求等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请于3月31日前由部门统一提交材料。材料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,申请书要求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。
1.纸质材料包括: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《投标书》一式8份(原件1份,复印件7份);其他类别课题《申请书》一式4份(原件1份,复印件3份),《活页》4份。《活页》需夹在《申请书》内。
2.电子版材料包括:(1)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稿,命名要求为“部门-姓名-申报课题类别-材料类型(申报书或活页)”命名,将同一个课题的材料放置在一个文件内,以“部门-姓名-申报课题类别”命名;(2)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,命名要求为“部门-2020年全规办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”。
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205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gxdlkyc@126.com。
联系人及电话:贾红杰,13977195231
附件: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
科研处
2020年2月21日